產(chǎn)品中心
公司構(gòu)建了以衛(wèi)生用藥、農(nóng)業(yè)用藥、畜牧用藥、PCO技術(shù)服務、洗化消毒產(chǎn)品為主體的業(yè)務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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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描述
參數(shù)
農(nóng)藥登記證號:WP20180038
農(nóng)藥生產(chǎn)許可號:農(nóng)藥生許(蘇)0140
產(chǎn)品標準號:Q/320114RC032-2020
溴氰菊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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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成分含量:2.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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劑型:可濕性粉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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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毒 |
作物 |
防治對象 |
有制劑用藥量 |
使用方法 |
室內(nè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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蚊、蠅、蜚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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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8-1.2克/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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滯留噴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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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品藥液應現(xiàn)配現(xiàn)用,配好的藥液不宜存放太久,使用時,將本品以1克/平方米制劑用藥量,按40~60倍用水稀釋并混勻后,全面均勻噴灑于室內(nèi)蚊、蠅、蜚蠊出沒或棲息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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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是擬除蟲菊酯類衛(wèi)生殺蟲劑,屬神經(jīng)毒劑,具有觸殺和胃毒的作用,適用于住宅、賓館、工廠、倉庫等室內(nèi)場所防治蒼蠅、蚊子、蜚蠊。
注意事項:
1、使用時,必須穿戴防護用具,避免吸入藥劑,不要讓藥劑沾染皮膚和眼睛。2、不要向人體、食物噴灑。3、現(xiàn)配先用,加水稀釋后,不可久置,堿性條件下易分解。4、使用后,及時洗手、洗臉,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膚和工作服。 5、本品對蠶、魚、蜜蜂有毒,施藥期間應避免對周圍蜂群的影響。蠶室及其附近禁用。6、遠離水產(chǎn)養(yǎng)殖區(qū)施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。 7、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 8、敏感體質(zhì)人士,孕婦及哺乳期婦女請遠離本品。9、本品僅用于室內(nèi)。
中毒急救:
皮膚接觸:立即褪去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至少沖洗15分鐘;
眼睛濺入:立即翻開眼瞼,用流動的清水至少沖洗15分鐘;
吸入:不慎吸入,立即轉(zhuǎn)移至空氣清新處;
誤食:不慎誤食,立即攜帶標簽送醫(yī)就診,對癥治療,無特效的解毒劑。
貯存和運輸:
產(chǎn)品搬運時要輕拿輕放,嚴禁猛烈撞擊、日曬、重壓、防潮、防水。產(chǎn)品應貯存在陰涼、干燥、通風避光處;置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,遠離兒童,不能與食品、飲料、種子、糧食、飼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同貯同運。
凈含量:50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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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殺10%高氯氟可濕性粉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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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清6%高氯可濕性粉劑